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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
2012/5/16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 of pollutants in atmosphere for protection crops
( GB 9137-88       1988-10-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硫、氟化物在保护蔬菜、果树、桑茶、牧草以及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作物时的最高允许浓度值,作物据敏感程度分为敏感作物、中等敏感作物、抗性作物并列出了各农作物种类分别加以叙述。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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