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 上海 | 苏州 | 联系我们
空气
目前还没有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空气 返回上一页 
字体选择: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收集法)
2012/5/16 15:34:33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收集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fuel evaporative Pollutants from heavy-duty vehicles equipped with P.I engines
( GB 14763—2005 2005-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型式核准申请、型式核准试验及排放限值、型式核准的扩展、以及生产一致性检查方法及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装用以汽油和两用燃料为燃料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一燃料车辆和气体燃料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已按GB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I)》规定的密闭室法进行了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型式核准的车辆。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收集法).pdf

友情链接: | EHS环境安全法规网 | 企业常用法规及条款精选 | EHS评价咨询事业部

EHStesting 环境安全检测网  
上海总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申光路178号  电话:021-64138011 34121020 57659358 64885681  传真:021-23025056   邮箱:ehsservice@163.com  

苏ICP备170053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