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 上海 | 苏州 | 联系我们
空气
目前还没有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空气 返回上一页 
字体选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2012/5/17 12:40:54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s-Gravimetric method
( GB/T 15432-1995         1995-08-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大流量或中流量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进行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方法的检测限为0.001mg/m3。总悬浮颗粒物含量过高或雾天采样使滤膜阻力大于10KPa时,本方法不适用。
 
友情链接: | EHS环境安全法规网 | 企业常用法规及条款精选 | EHS评价咨询事业部

EHStesting 环境安全检测网  
上海总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申光路178号  电话:021-64138011 34121020 57659358 64885681  传真:021-23025056   邮箱:ehsservice@163.com  

苏ICP备170053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