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 上海 | 苏州 | 联系我们
水类
目前还没有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水类 返回上一页 
字体选择:
地下公共工程建设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
2013/11/19

下列地下公共工程建设,应当进行防汛影响专项论证:

(一)穿越重要防汛工程设施的;

(二)实施基坑工程,基坑边缘与重要防汛工程设施外侧的距离小于基坑开挖深度四倍的;

(三)大型地下商场、大型地下停车场(库)的建筑面积在四千平方米以上(含四千平方米)的。

前款所称重要防汛工程设施,是指江河堤防(包括海塘、防汛墙)、水闸、污水输送干线管道、直径八

百毫米以上的排水管道或者雨水、污水泵站。

 

 

防汛影响专项论证报告大纲:

1.总则

2.地下公共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3.地下公共工程周边重要防汛工程设施及环境状况

4.地下公共工程对周边防汛工程设施安全的影响分析

5.地下公共工程自身防汛安全分析

6.预防和减轻地下公共工程对周边防汛设施安全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防汛影响专项论证附件

 

友情链接: | EHS环境安全法规网 | 企业常用法规及条款精选 | EHS评价咨询事业部

EHStesting 环境安全检测网  
上海总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申光路178号  电话:021-64138011 34121020 57659358 64885681  传真:021-23025056   邮箱:ehsservice@163.com  

苏ICP备170053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