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 上海 | 苏州 | 联系我们
水类
目前还没有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水类 返回上一页 
字体选择: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2012/5/1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groundwater
( HJ/T 164-2004 2004-12-09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订监测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积极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护地下水水质,防治地下水污染,以保障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点网的布设与采样、样品管理、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实验室分析、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上报、地下水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等项工作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地下水的环境监测,包括向国家直接报送监测数据的国控监测井,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市(地)级、县级控制监测井的背景值监测和污染控制监测。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水热水、矿水、盐水和卤水。
 
友情链接: | EHS环境安全法规网 | 企业常用法规及条款精选 | EHS评价咨询事业部

EHStesting 环境安全检测网  
上海总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申光路178号  电话:021-64138011 34121020 57659358 64885681  传真:021-23025056   邮箱:ehsservice@163.com  

苏ICP备170053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