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 上海 | 苏州 | 联系我们
放射及辐射
目前还没有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放射及辐射 返回上一页 
字体选择:
核燃料循环放射性流出物归一化排放量管理限值
2012/5/21 13:35:42
核燃料循环放射性流出物归一化排放量管理限值
Authorized limits for normalized releases of radioactive effluents from nuclear fuel cycle
( GB 13695-92 1993-08-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核燃料循环各设施释放到环境的气载和液态放射性流出物的归一化排放量的管理限值。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水冶厂、同位素分离厂、铀元件厂、核动力堆(含供热堆)及后处理厂等核设施。

核燃料循环放射性流出物归一化排放量管理限值.pdf

友情链接: | EHS环境安全法规网 | 企业常用法规及条款精选 | EHS评价咨询事业部

EHStesting 环境安全检测网  
上海总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申光路178号  电话:021-64138011 34121020 57659358 64885681  传真:021-23025056   邮箱:ehsservice@163.com  

苏ICP备1700537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