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 上海 | 苏州 | 联系我们
放射及辐射
目前还没有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放射及辐射 返回上一页 
字体选择:
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技术规定
2012/5/21 13:35:42
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技术规定
The technical rules about solid radioactive waste processing system for light water reactor plants
( GB 9134-88 1988-09-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的设计、建造和运行的最低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对类似瓜堆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变应参照使用。本标准中,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湿废物的起点是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的废树脂、过滤淤渣、蒸发浓缩液等的排出口;需要处理的各种干废物则由各废物产生点收集,经过初步包装后由专用容器或车辆送入本系统。本系统终点是处理后废物容器运往厂内暂存库的装车点。标准具体规定了 “湿”“干”废物处理的系统设计和建造、质量保证、设备要求、系统布置、仪表及控制、处理能力和备用以及运行和维修等项要求。

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技术规定.pdf

友情链接: | EHS环境安全法规网 | 企业常用法规及条款精选 | EHS评价咨询事业部

EHStesting 环境安全检测网  
上海总部:上海市松江区新桥申光路178号  电话:021-64138011 34121020 57659358 64885681  传真:021-23025056   邮箱:ehsservice@163.com  

苏ICP备17005378号-1